执掌法令。 唐 刘禹锡 《祭福建桂尚书文》:“秉宪朝右,剖符江壖。”《明史·瞿式耜传》:“ 曹于汴 宜秉宪。”
读音:bǐng
[bǐng]
拿着,持:秉烛。 ◎ 掌握、主持:秉正。秉公。 ◎ 古代容量单位,一秉合十六斛。 ◎ 姓。
读音:xiàn
[xiàn]
法令:宪章。宪令。宪兵。 ◎ 指“宪法”:违宪。立宪。制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