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灶户。《清会典·户部三·尚书侍郎职掌五》:“凡民之著於籍,其别有四:一曰民籍,二曰军籍,三曰商籍,四曰灶籍。”原注:“灶户即为灶籍。”参见“ 灶户 ”。
读音:zào
[zào]
见“灶”。
读音:jí
[jí]
书,书册:古籍。书籍。经籍。典籍。 ◎ 登记隶属关系的簿册;隶属关系:籍贯。户籍。国籍。学籍。 ◎ 登记:籍没(mò)。籍吏民。 ◎ 征收:籍田。 ◎ 〔籍籍〕a.形容纷扰很大;b.形容名声很大;c.形容纵横交错的样子。 ◎ 古代各种捐税的统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