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定罪责。《新唐书·王忠嗣传》:“军每出,﹝ 王忠嗣 ﹞召属长付以兵,使授士卒,虽弓矢亦誌姓名其上。军还,遗弦亡鏃,皆按名第罪。”
读音:dì
[dì]
次序:第一。次第。等第。 ◎ 科举考试及格的等次:科第。及第。落第。 ◎ 封建社会官僚贵族的大宅子:宅第。府第。门第。进士第。 ◎ 但:运动有益于健康,第不宜过于剧烈。 ◎ 姓。
读音:zuì
[zuì]
犯法的行为:犯罪。罪人。认罪。有罪。罪恶。罪名。罪魁。罪行。罪证。罪责。罪孽(迷信的人认为应受到报应的罪恶)。罪不容诛。 ◎ 过失,把过失归到某人身上:功罪。罪愆。罪尤(“尤”,过失,罪过)。归罪于人。 ◎ 刑罚:判罪。畏罪。待罪。请罪。 ◎ 苦难,痛苦: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