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给酒食慰劳。《宋史·度宗纪》:“﹝ 咸淳 五年十二月﹞甲申,以钱二百万,命 京湖 帅臣给犒 襄 郢 等处水陆戍士。”
读音:gěi,jǐ
[gěi,jǐ]
交付,送与:给以。给予。送给。献给。 ◎ 把动作或态度加到对方:给他一顿批评。 ◎ 替,为:给大家帮忙。 ◎ 被,表示遭受:房子给火烧掉了。 ◎ 把,将:请你随手给门送上。
读音:kào
[kào]
用酒食或财物慰劳:犒劳。犒赏。犒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