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国、 东晋 、 南北朝 时,各族统治者将所虏之民户配置各地,归军队管辖,称营户。《宋书·沉庆之传》:“ 庆之 前后所获蛮,并移京邑,以为营户。”《魏书·高祖纪上》:“ 沃野 、 统万 二镇 敕勒 叛,詔太尉、 陇西王 源贺 追击,至 枹罕 ,灭之,斩首三万餘级;徙其遗迸於 冀 、 定 、 相 三州为营户。”《资治通鉴·晋安帝义熙元年》:“ 益州 营户 李腾 开城纳 纵 兵,杀 璩 及弟 瑗 ,灭其家。” 胡三省 注:“民有流离逃叛分配军营者为营户。”
读音:yíng
[yíng]
军队驻扎的地方,借指按编制集体生活的地方:营地。营房。营垒。军营。野营。阵营。步步为营(军队前进一步就设一道营垒,喻行动谨慎,防备极严)。 ◎ 军队的编制单位,连的上一级。 ◎ 筹划,管理,建设:营业。营作。营田。营造。经营。国营。私营。 ◎ 谋求:营求。营生。营救。营养。钻营。 ◎ 姓。
读音:hù
[hù]
一扇门,门:门户。窗户。户枢不蠹。夜不闭户。 ◎ 人家:户口。户主。门户之见(亦指派别上的成见)。 ◎ 会计部门称账册上有业务关系的团体或个人:户头。开户。 ◎ 门第:门当户对。 ◎ 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