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切合事理。《韩非子·扬权》:“夫道者弘大而无形,德者覈理而普至。”
2.审理。 唐 吴兢 《贞观政要·刑法》:“今法司覈理一狱,必求深刻,欲成其考课。”
读音:hé
[hé]
檢驗﹑查核。如:“檢覈”﹑“覈對”。《文選•張衡•東京賦》:“其以溫故知新,研覈是非。”南朝梁•劉勰•《文心雕龍•辨騷》:“將覈其論,必徵言焉。” 〈形〉 ◎ 詳實﹑嚴謹。《後漢書•卷四十•班彪傳下》:“遷文直而事覈,固文贍而事詳。”《北史•卷七十二•李德林傳》:“善屬文,詞覈而理暢。” 〈副〉 ◎ 深刻。《後漢書•卷六十八•許劭傳》:“初,劭與
读音:lǐ
[lǐ]
物质本身的纹路、层次,客观事物本身的次序:心理。肌理。条理。事理。 ◎ 事物的规律,是非得失的标准,根据:理由。理性。理智。理论。理喻。理解。理想。道理。理直气壮。 ◎ 自然科学,有时特指“物理学”:理科,数理化。理疗。 ◎ 按事物本身的规律或依据一定的标准对事物进行加工、处置:理财。理事。管理。自理。修理。总理。 ◎ 对别人的言行作出反应:理睬。答理。 ◎ 古代指狱官、法官。 ◎ 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