赏赐抚恤。《陈书·宣帝纪》:“应在军者可竝赐爵二级,并加賚卹,付选即便量处。”《明史·后妃传一·成祖徐皇后》:“曩者 北平 将校妻为我荷戈城守,恨未获随皇帝北巡,一賚卹之也。”
读音:lái
[lái]
赐予,给予:赉赏。赉赐。
读音:xù
[xù]
对别人表同情,怜悯:恤刑(施刑慎重,不严刑以逼供)。体恤。 ◎ 救济:恤金。抚恤。 ◎ 忧虑:恤恤(忧虑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