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敬辞。谓告知,示知。 南朝 梁 任昉 《奉答敕示七夕诗启》:“臣 昉 啟,奉勑并赐示《七夕》五韵。” 隋炀帝 《入朝遣使参书》三:“奉旨於 荆州 当阳县 境 玉泉山 陲,为建造伽蓝招提行道,图写地形,具以赐示。”
(2).书信用语,敬称对方的来信。《艺风堂友朋书札·王懿荣二五》:“赐示领悉,稍迟当向索取来呈閲。” 鲁迅 《书信集·致姚克》:“所以此后赐示,可寄‘ 北四川路 底、内山书店转、 周豫才 收’,较妥。”
读音:cì
[cì]
给,旧时指上级给下级或长辈给小辈:赐予。赐死。赏赐。恩赐。 ◎ 敬辞:请赐教。希赐函。 ◎ 赏给的东西,给予的好处:厚赐。受赐良多。
读音:shì
[shì]
表明,把事物拿出来或指出来使别人知道:示警。示范。示弱。示威。示众。示意。告示。指示。请示。 ◎ 对来信的敬称: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