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谓法令所定的赏和罚都很轻微。《商君书·外内》:“民之外事,莫难於战,故轻法不可以使之。奚谓轻法?其赏少而威薄,淫道不塞之谓也。”
(2).犹轻典。《后汉书·循吏传序》:“初, 光武 长於民间,颇达情伪,见稼穡艰难,百姓病害,至天下已定,务用安静,解 王莽 之繁密,还 汉 世之轻法。” 李贤 注:“轻法谓 高祖 约法三章, 孝文 除肉刑也。”《南史·孔琳之传》:“降死之生,诚为轻法,可以全其性命,蕃其产育。”《汉书·刑法志》“刑新邦用轻典” 唐 颜师古 注:“新闢地立君之国,其人未习於教,故用轻法。”参见“ 轻典 ”。
读音:qīng
[qīng]
分量小,与“重(zhòng )”相对:轻重。轻型。轻便(biàn )。轻于鸿毛。轻尘栖弱草(喻人生渺小短暂)。 ◎ 程度浅,数量少:年轻。工作轻。 ◎ 用力小:轻放。轻声。轻闲。轻描淡写。 ◎ 负载少,装备简省:轻装。轻骑。轻锐(轻装的精锐部队)。 ◎ 认为容易,不以为重要:轻视。轻蔑。轻生。 ◎ 随便,不庄重:轻率(shuài)。轻佻。轻浮。
读音:fǎ
[fǎ]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法办。法典。法官。法规。法律。法令。法定。法场。法理。法纪。法盲。法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法制。法治。犯法。守法。合法。宪法(国家的根本大法)。政法。奉公守法。逍遥法外。 ◎ 处理事物的手段:办法。设法。手法。写法。 ◎ 仿效:效法。 ◎ 标准,规范,可仿效的:法式。法帖。 ◎ 佛家的道理:佛法。法号。法轮。法像。法门。 ◎ 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