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较低层次以揭示由它们组成的较高层次事物或系统的特性和规律的方法。它与还原论有根本区别,强调两个层次之间质的差别,否认低层次的各项要素性质的总和完全等同于高层次事物或系统的性质。
读音:hái,huán
[hái,huán]
回到原处或恢复原状:还乡。还俗。衣锦还乡。返老还童。 ◎ 回报别人对自己的行动。还手。还击。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 偿付:归还。偿还。还本。原物奉还。 ◎ 古同“环”,环绕。 ◎ 姓。
读音:yuán
[yuán]
最初的,开始的:原本。原告。原稿。原籍。原理。原料。原色。原始。原著。 ◎ 本来:原样。原型。原址。原主。 ◎ 谅解,宽容:原宥。原谅。 ◎ 宽广平坦的地方:原野。平原。 ◎ 同“塬”。
读音:fāng
[fāng]
四个角都是90度直角的四边形或六个面都是方形的立体;正方形.长方形 ◎ 数学上指某数自乘的积:方根。平方。开方。 ◎ 人的品行端正:方正。方直。 ◎ 一边或一面:方向。方面。 ◎ 地区,地域:地方。方志。方言。方物。方圆。方隅(边疆)。方舆(指领域,亦指大地)。 ◎ 办法,做法,技巧:方式。方法。教导有方。贻笑大方。 ◎ 种,类:变幻无方。仪态万方。 ◎ 为治疗某种疾病而组合起来的若干种药物的名称、剂量和用法:药方。 ◎ 违背:方命。 ◎ 正在,正当:方今盛世。方兴未艾。 ◎ 才,刚刚
读音:fǎ
[fǎ]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法办。法典。法官。法规。法律。法令。法定。法场。法理。法纪。法盲。法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法制。法治。犯法。守法。合法。宪法(国家的根本大法)。政法。奉公守法。逍遥法外。 ◎ 处理事物的手段:办法。设法。手法。写法。 ◎ 仿效:效法。 ◎ 标准,规范,可仿效的:法式。法帖。 ◎ 佛家的道理:佛法。法号。法轮。法像。法门。 ◎ 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