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 代拾遗官的别名。 宋 洪迈 《容斋四笔·官称别名》:“拾遗为小諫,又曰遗公。”
读音:wèi,yí
[wèi,yí]
丢失:遗失。遗落。 ◎ 漏掉:遗忘。遗漏。 ◎ 丢失的东西,漏掉的部分:补遗。路不拾遗。 ◎ 余,留:遗留。遗俗。遗闻。遗址。遗风。遗憾。遗老(a.经历世变的老人;b.仍然效忠前一朝代的老人)。 ◎ 死人留下的:遗骨。遗言。遗嘱。 ◎ 不自觉地排泄:遗尿。遗精。 ◎ 生物体的构造和生理机能由上一代传给下一代:遗传。 ◎ 抛弃:遗弃。
读音:gōng
[gōng]
正直无私,为大家利益:公正。公心。大公无私。 ◎ 共同的,大家承认的:公理。公式。公海。公制。 ◎ 国家,社会,大众:公共。公安(社会整体的治安)。公众。公民。公论(公众的评论)。 ◎ 让大家知道:公开。公报。公然。 ◎ 封建制度最高爵位:三公(中国周代指“太师”、“太傅”、“太保”;西汉指“大司徒”、“大司马”、“大司空”)。公子。公主。 ◎ 敬辞,尊称男子:海公。包公。诸公(各位)。 ◎ 雄性的:公母。公畜。 ◎ 对长辈和年老人的称呼:公公。外公(外祖父)。 ◎ 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