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解释
● 郡
jùn ㄐㄩㄣˋ
◎ 古代行政区域,中国秦代以前比县小,从秦代起比县大:郡县。秦分天下为三十六郡。
英文翻译
◎ 郡
county eparchy shire zillah
● 郡
jùn ㄐㄩㄣˋ
◎ 古代行政区域,中国秦代以前比县小,从秦代起比县大:郡县。秦分天下为三十六郡。
◎ 郡
county eparchy shire zillah
详细字义
◎ 郡 jùn
〈名〉
(1) (形声。从邑,君声。从“邑”,表示与行政区域有关。本义:古代的行政区域)
(2) 同本义 [perfecture]
郡,周制,天子地方千里,分为百县,县有四郡,故春秋传曰,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是也。至 秦初置三十六郡,以监其县。——《说文》。 朱骏声曰: 汉又增四十六郡,二十一国,凡郡国一百有三,古者县大郡小, 秦以后郡大县小。
及郡下。——晋· 陶渊明《桃花源记》
谪守巴陵郡。—— 宋· 范仲淹《岳阳楼记》
从郡城就童子试归。——清· 周容《芋老人传》
自郡城走数十里。
(3) 又如:郡属(郡守的属员);郡廨(郡府);郡朝(郡署的厅事。亦指郡守);郡章(郡太守的印玺);郡倅(郡佐。郡守的副职)
(4) 英国和爱尔兰的领土区划分之一,构成为行政、司法和政治目的而设立的主要单位,包括以前盎格鲁撒克逊的郡和其它从未成为郡的地区 [county]
[①][jùn]
[《廣韻》渠運切,去問,羣。]
(1)古代地方行政区划名。周制县大郡小,战国时逐渐变为郡大于县。秦灭六国,正式建立郡县制,以郡统县。汉因之。隋唐后,州郡互称,至明而郡废。
(2)谓置郡邑。
(3)太平天囯行政区域“府”的代称。
(4)指郡署。
(5)屡屡。
[广 韵]:渠運切,去23問,jùn,臻合三去文群
[平水韵]:去声十三问
[粤 语]:gwan6
[闽南语]:kun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