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作“讐勘”。校勘。 唐 道宣 《续高僧传·唐京师普光寺释玄琬》:“至於寻检文理,取会多乖,乃结义学沙门讎勘正则,其有词旨不通者,并諮而取决。” 清 叶方蔚 《<水东日记>序》:“因取三本参互讐勘,是正颇多。” 况周颐 《蕙风词话续编》卷二:“爰搜取各家刊本,彼此讎勘。”
读音:chóu
[chóu]
校对文字:校雠。雠校。雠定(校对并加以考证)。 ◎ 同“仇1”。 ◎ 同等:“史高与金安上……皆雠有功”。 ◎ 售,给价。 ◎ 应对:雠问(辩驳问难)。 ◎ 古同“酬”,酬酢。
读音:kān
[kān]
校对,复看核定:勘核。勘正。勘误。校勘。 ◎ 实现调查,探测:勘测。勘探。勘查。 ◎ 审问囚犯:勘问。推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