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说起。题,通“ 提 ”。《元典章·圣政一·肃台纲》:“ 元贞 元年明里不花 杭州 省里行时分题説的,上头察知宣慰司官的罪过呵,与行省同官审。”
读音:tí
[tí]
写作或讲演内容的总名目:题目。主题。话题。题材。题旨。 ◎ 练习或考试时要求解答的问题:试题。问答题。 ◎ 写上,签署:题名。题字。题壁。题诗。题辞。题跋。 ◎ 姓。
读音:shuō
[shuō]
均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