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订票事件
网上订票事件
在外打拼的邱强,连续两个春节都没能回家,究其原因,他不是不想回,而是买不到票回不了!
今年邱强找了个女朋友叫小雨,眼看又到春节了,小雨说想见见未来的公公婆婆。这是一个合理合情的要求,可邱强却开始头痛了,要回家,又得买火车票。
这天,邱强在报上读到一则新闻,说是火车票也可以网上购买了。邱强高兴得一跳八丈高,立刻来到一家网吧,“啪啪啪”输入铁路部门专用的订票网址,然后按照提示进行订票操作。可半小时过去了,费了老大劲,邱强还是没能把票订好。
邱强无奈地退出铁路部门的网站,继续用搜索引擎搜索其他订票信息,然后选择了列在第一位的网址进行订票操作,没想到很快就在这家网站订好了车票。在最后一道付款程序时,邱强留了个心眼,现在“钓鱼网站”很多,难保这家网站没有问题。于是他没有点击付款,而是掏出手机记下了网址。
出了网吧,邱强马上来到当地火车站的咨询台,他掏出手机询问道:“我想在网上购票,但不知道这家网站有没有问题?”
电话那头车站工作人员对照网址,咨询过上级主管部门后肯定地回话:“没问题,这家网站可以进行火车票的代购业务。”
得到确切答复后,邱强再一次来到网吧,输入网址,订购了两张回家的火车票。订票成功后,邱强迫不及待地给小雨打电话,报告喜讯。
想不到,小雨比他还兴奋:“你不是说订票很难吗?我刚订了两张到你家的火车票!”
放下电话,邱强一阵苦笑:需要车票的时候是一张没有,现在倒好,一下就到手四张!有啥办法呢?赶紧退票吧。
邱强又来到网吧,进入订票网站,却没有找到相关的联系方式。于是,他就通过“反向搜索”,找到一个“400”字号打头的网站客服电话。一般官方客服电话都是由“400”字号打头,邱强觉得应该错不了,便掏出手机拨了过去。
电话很快接通,接线员在听完邱强的情况后,非常爽快地答应了退票的要求,并保证车票的退款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打进邱强的银行卡上。
不愧是大网站,售后服务就是好。接下来邱强按照接线员的要求,提供了自己银行卡的卡号及密码,就等着退款了。
挂断电话后,邱强突然感觉不对劲,对方索要银行卡号还说得通,但为啥连密码也要呢?为了保险起见,邱强马上来到最近一家银行的自动取款机前。
当他插入银行卡,输入密码后,立刻就傻眼了,卡上的余额三千多元钱不见了。
不一会,闻讯而来的小雨拖着邱强来到火车站,讨要说法。毕竟这个网站是他们确认的。
车站方对此事非常重视,由站长亲自出面,联系上了邱强订票的那家网站。
网站负责人在听完邱强的诉说后,说:“不可能,我们网站没有开通‘400’电话啊。”可能这类事已发生多起,所以他们又问,“您是在离开我们网站后,再通过搜索引擎,重新进入的链接吗?”
在得到邱强肯定的答复后,对方立刻肯定地说:“不好意思,您最后进入的是‘钓鱼网站’,您被骗了。”
这时,车站的人也提醒道:“铁道部规定是十五个工作日退款,无论谁都得遵循这个规定,他又怎么可能在三个工作日内把退票款打进你的银行卡呢?我看你们还是报警吧。”
于是小雨和邱强来到就近的派出所,由于此类情况太多,且数目不是很大,派出所只是给做了笔录,并没有马上立案。
邱强莫名其妙被被骗了三千多元钱,心里总有点痛,说话也少了。小雨见状,就告诉他,再走过一条街,就有一家律师事务所,自己认识一名王姓律师,何不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态度,问问?
邱强同意了,他们一起找到了那位王律师。
听完邱强他们的介绍,王律师感慨地说:“虽然我国有专门的网络管理机构,但由于‘钓鱼网站’的频繁出现,以至于现有的处理机制,很难做到及时有效的制止。”
小雨问:“那我们就没办法了?“
王律师苦笑着回答:“只能靠你们自己多当心了。在网上支付时选择第三方支付平台,切忌向个人银行账户汇款!”
邱强忿忿不平地说:“王律师,我们老百姓怎么当心啊?那么多监管部门,他们都在干什么呢?”
王律师一拳砸在桌上:“说得好,也说到根上了,此类案件是不能以被骗数额大小作为立案标准的,我们应该请求有关部门作为!”
最后在王律师的陪同下,邱强和小雨再次来到派出所。办案民警根据王律师反映的“此案为民生类、热点诈骗案例”性质,经请求上级后,最终决定马上立案侦查。
《网上订票事件》故事涉及的法律问题:即网上“诈骗”构成的刑事犯罪。根据刑法规定,诈骗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一般讲,“较大”数额指二千元以上。本故事中的“诈骗”,显然还有累计次数及累计数额等综合情节。
一个人,两张车票,似乎诈骗“标的”不是太大,故受害者往往觉得报警麻烦。但十个人、一百个人累计次数及累计数额就“较大”了,这就触犯了法律而构成诈骗罪。这就希望大家一方面网上购物、购票等应尽可能严格按照正规程序操作;另一方面,如果发现有异常情况,应及时报警及时提供线索,让诈骗者无处藏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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